强力新材: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的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1-04 14:0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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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的报告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力新材”)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于 2015 年 3 月 2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交易。金元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金元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指

定韦玉刚、钟玻担任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的期间为 2015 年 3 月 24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规定,金元证券保荐代表

人钟玻于 2015 年 12 月 22 日对强力新材相关人员进行了 2015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

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培训时间:2015 年 12 月 22 日

(二)培训地点:常州强力先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培训人员:钟玻

(四)培训对象:强力新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办公室、财

务部、审计部及其他中层以上相关人员

(五)培训内容:

1、上市公司规范治理的相关规定,包括基本法规、三会规则、内部控制、

关联交易、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等;

2、上市公司股份锁定的相关规定,包括基本法规、窗口期和锁定期操作规

1

范和违规案例等;

3、案例分析,主要针对 2015 年以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创业

板公司案例。

二、强力新材配合情况

在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过程中,强力新材从人员、场地、组织等方面积极予

以配合,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三、现场培训结论

本次现场培训进一步强化了强力新材相关人员对上市公司规范治理、股份锁

定的认识,明确了相关人员的日常行为规范及禁止事项。同时,相关案例分析也

起到了一定的警示作用。

金元证券认为,本次培训促进了培训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其

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此次

培训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强力新材的规范运作水平。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效果。

(本页以下无正文)

2

【本页无正文,为《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 2015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的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韦玉刚 钟 玻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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