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工作总结报告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或“保荐机构”)为温州宏
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宏丰”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机构,中德证券对温州宏丰持续督导的期间为 2012
年 1 月 10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
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3]42 号)的要求,保荐机构就持续督导
工作进行总结。
保荐机构名称:
保荐机构编号:Z39411000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方式:010-5902 6777
保荐代表人姓名:毛传武
联系地址:北京朝阳区建国路 81 号华贸中心 1 座 22 层
联系方式:0351-8687 980
保荐代表人姓名:单晓蔚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国贸中心东塔 24 层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300283
注册资本 27,624.09 万元
注册地址 浙江省乐清市北白象镇大桥工业区塘下片区
法定代表人 陈晓
联系人 陈晓
联系电话 0577-62876828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证券发行时间 2011 年 12 月 28 日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12 年 1 月 10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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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情 况
(1)审阅发行人信息披露情况:在持续督导期间(2012年1月
10日—2015年12月31日,下同),保荐机构按照中国证监会与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人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进行
了审阅。
(2)定期对发行人的下列情况进行现场检查:①公司治理和内
部控制情况、三会运作情况;②信息披露情况;③独立性以及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④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⑤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⑥经营
保荐机构及 保荐代表
状况。
人对发行人 所做的主
(3)督导发行人建立健全并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要保荐工作
(4)督导发行人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以及查询募集资金
专户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按期对发行人进行现场检查。
(6)对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培训。
(7)就发行人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在持续督导期间,保
荐机构就发行人的规范运作、募集资金运用、内部控制等事项发
表专项意见。
(8)督促温州宏丰整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三、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无。
四、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与评价
在对温州宏丰履行持续督导工作职责期间,温州宏丰配合保荐机构开展尽职
调查和证券发行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提供了必要的设施、场地或其他便利条件,
能够提供督导工作所需的资料,并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有效协调各部门配合保
荐机构的工作,保证了保荐机构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对温州宏丰履行持续督导工作职责期间,发行人聘请的中介机构能够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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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发行人提供专业意见,出具相关报告,并配合保荐机构
对有关事项的核查工作。
六、未尽事宜及安排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温州宏丰持续督导期结束,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不存在未尽事宜。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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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工作总结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毛传武
单晓蔚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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