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牧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1-05 14:46:57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股票代码:600195 股票简称:中牧股份 编号:临 2016-001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1月4日,本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中国牧工商(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中

牧总公司”)的通知,中牧总公司于2016年1月4日通过出资委托国都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国都证券”)设立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增持了本公司部分股份。

本次增持后,中牧总公司完成了承诺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牧总公司承诺的增持计划

中牧总公司于2015年7月8日承诺,计划自2015年7月9日起的12个月内,拟通过

参与证券公司或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

低于1,200万元,并承诺通过上述方式购买的股票在购入后6个月内不减持。详见

2015年7月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临时公告(编号:临2015-016)。

二、本次增持股份的情况

2016年1月4日,中牧总公司通过出资委托国都证券设立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在

二级市场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600,4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14%,累计增持金额

为1,200.20万元,增持均价为19.99元/股。

本次增持前,中牧总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225,020,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52.35%。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后,中牧总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225,620,900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2.49%:其中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225,020,500股,占比52.35%;

通过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600,400股,占比0.14%。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关于上

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

监发[2015]51号)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沪市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上证发

[2015]66号)的相关规定。

(二)中牧总公司承诺,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增持行为完

成后的6个月内以及其他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三)本次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四)本公司将继续关注中牧总公司所持股份的相关变化情况,并依据相关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一月五日

1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中牧股份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