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实股份: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1-05 14:4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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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98 证券简称:博实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2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作事项概述

2015 年 12 月 31 日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实股份”或

“公司”)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中泰化学”)签订《关于建立战略互信合作之框架协议书》(以下简称“战略

框架协议”)。

本次签订协议为战略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具体交易金额,在总经理审批权限内,

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后续涉及具体协议的签订将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流程。

本次签订的战略框架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39号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证券代码002092.SZ)

法定代表人:王洪欣

注册资本:壹拾叁亿玖仟零贰拾叁万玖仟零柒拾捌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1年12月18日

经营范围:食品添加剂氢氧化钠及盐酸、氢氧化钠(烧碱)、液氯、盐酸、次氯

酸盐、次氯酸钠的生产、销售(具体内容以许可证为准)聚氯乙烯树脂、纳米 PVC、

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聚氯乙烯树脂生产销售;塑料制品的生产和销售;化工产品、

机电产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的销售;仓储服务;金属制品的防腐和低压液化瓶

的检验;一般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经营;货运代理;煤炭及制品的销售;房屋租赁;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化纤浆粕制造;人造纤维、棉纺纱、化纤布、非织造布的生

产与销售;商务信息技术咨询及服务;矿产品、机械设备、五金产品、电子产品、

钢材、汽车、汽车配件、食品、烟草制品、酒、农产品、化肥的销售。

博实股份与中泰化学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战略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作目的

根据《中国制造2025》提出的坚持“创新驱动、质量为先、绿色发展、结构优

化、人才为本”的基本方针,双方强强联合,把“智能制造”作为“两化”深度融

合的主攻方向,着力发展智能装备在中泰化学的生产应用,实现中泰化学、博实股

份在智能制造领域的优势互补,力争在10年内全面实现中泰化学工业生产的自动化、

智能化,共同实现振兴民族工业的美好愿景。

(二)合作原则

中泰化学、博实股份坚持长期互信合作原则、合作共赢原则、优先发展原则、

互惠原则、保密性原则、诚实守信与市场化原则,建立长期稳定的互信共赢合作局

面。

(三)首期合作方向

1、电石出炉作业智能成套装备

2、离子膜烧碱自动化装备

对中泰化学离子膜烧碱生产工艺后处理工段,开展关键工艺装备及自动化成套

设备的研究和试验。

3、产品包装、码垛、装车等物流自动化智能装备

对中泰化学开展生产流程定制化、信息化的智能车间改造升级开展相关研究。

4、工业余热回收利用系统

针对化工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余热,研究系统的解决方案,实现节能、减排、

增效与环境保护等目的。

5、减排环保回收利用工艺及装备

研究为中泰化学提供硫化氢、二氧化硫回收设备以及稀硫酸回收提纯装置提供

解决方案,达到节能、减排、增效与环境保护等目的。

(四)合作机制

本协议签订生效后,双方成立联合工作实施小组,推动相关工作的实施。

1、双方主要领导负责确定整体战略合作事宜的制定和决策。

2、双方建立和完善日常沟通机制,加快智能制造 2025 战略的推进与实施。

3、双方业务领导为联合工作组执行负责人,负责推进落实已经确定的合作项目。

4、单项业务,可选拔一名合适的项目负责人,成立专项业务运作团队。

(五)保密及其他

1、任何一方在未获得对方书面允许的情况下,均不应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泄露

或提供从合作方取得的保密资料,否则将承担相关的民事或刑事责任。

2、合作协议终止时,任何一方均应根据双方的合作协议要求,退还或销毁所掌

握的有关保密信息和资料。

3、双方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的中止、撤销、解除、终止而终止。

4、本协议为双方战略合作的框架性协议,在开展具体合作业务时,双方另行商

洽签订具体合作协议。

四、对公司的影响

1、战略框架协议的签订,可充分利用、发挥合作双方在各自领域的资源及优势,

对公司面向《中国制造 2025》战略布局与实施,有积极影响。

2、战略框架协议的签订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存在对协议对方产

生依赖的情况。

3、战略框架协议对公司 2015 年业绩无影响,其有效实施对公司中长期业绩有

积极正面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性协议,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合作

事宜将以另行签订的具体协议为准。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履行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

注意防范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六、备查文件

《关于建立战略互信合作之框架协议书》

特此公告。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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