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有关议案的
独立意见
作为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自身独立判断的立场,我
们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关于聘任总裁的议案》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侯松容先生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未发现存在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处以行政处罚的情况,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
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本次聘任侯松容先生为公
司总裁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阅侯松容先生的个
人简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具备担
任公司总裁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我们同意本次聘任。
独立董事:吴胜波、夏立军、朱洪超
二○一六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