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传媒: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1-05 14:5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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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25 证券简称:新华传媒 编号:临 2016-001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向全

体董事书面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16 年

1 月 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9 人,实际参会董事

9 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上海天下一家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

为满足公司参股 40%股权的上海天下一家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下一

家”)后续开发建设“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众仁路以西、武威路以北地块新华悦

都商业办公项目”的资金需求,同意公司以所持股权比例为限为天下一家向银行

申请房地产开发贷款授信 3 亿元人民币同比例提供不超过等值 1.2 亿元人民币的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项议案构成关联交易,5 名关联董事(裘新先生、高韵斐先生、吴晓晖先

生、陈剑峰先生和程峰先生)回避表决,参加表决的非关联董事 4 人,其中 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独立董事孙永平先生、刘熀松先生和盛雷鸣先生

对本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函和书面同意的意见。

详情请见《关于为上海天下一家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临 2016-002)。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9 人,其中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情请见《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 2016-003)。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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