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55 证券简称:万邦达 公告编号:2016-004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3 日,
以电子邮件及短信的方式紧急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的通知。会议于 2016 年 1 月 4 日下午 14: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电话会议方式召开,
以巡签方式表决。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 3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
范飞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
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全体监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增资江苏万邦达并由其出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
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万邦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万邦达”)已
与日本东丽株式会社、东丽(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万邦达东丽膜科技(江
苏)有限公司合资合同》,该合同约定,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 480 万美元,江苏万
邦达出资额为 235.2 万美元,持股比例为 49%。公司拟通过使用首次公开发行的
超募资金 235.2 万美元增资江苏万邦达,再由江苏万邦达作为投资主体完成出资,
设立上述合资公司。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