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煤电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召开时间:2016 年 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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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议程
一、审议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为河南郑新铁路有限责任公司银行授信提
供担保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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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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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公司董事会经审慎
研究,拟更换 2015 年度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说明
公司原审计机构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北京兴华”),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
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
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自公司 1997 年
发起设立至今,北京兴华一直为公司财务年度报告审计机构。为
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认真调查,提议聘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亚太”)担任公司 2015 年审计机构。
公司董事会同意更换 2015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聘任亚太为
公司 2015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50 万元;
同时聘请亚太担任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
为人民币 20 万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亚太前身是成立于 1984 年的河南首家会计师事务所——河
南省会计师事务所。1993 年更名为亚太会计师事务所;1994 年
取得了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1998 年 11 月,经国家财
政部财协字[1998]22 号文批准,在跨地区吸收了深圳亚太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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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河南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基础上,组建了亚
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2001 年,改制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公司;2011 年,加入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联盟 (CPAAI);
2013 年,转制并更名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
目前,亚太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执行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的审计资格,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相关业务
审计资格,财政部、原国家经贸委确认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债转股
审计评估资格,以及建设部门批准的甲级工程造价咨询资格和司
法部门确认的司法会计、评估、计算机、工程造价鉴定资格;拥
有从业人员 572 人,包括注册会计师 324 人;公司注册地和总部
设在北京。
三、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情况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同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和
拟聘任的亚太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沟通,经对亚太
相关资质事前审核,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提出了更换会计
师事务所的建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亚太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
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
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此次更换会计师事务
所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也不会影响公司财务
报表的审计质量,且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将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由北京兴华更换为亚太,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6 年度第一次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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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股东大会表决。
3.公司六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亚太为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
4.公司六届十六次监事会同意聘任亚太为公司 2015 年度审
计机构事项。
5.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六届十六次监事会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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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为河南郑新铁路有限责任公司银行授信
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
河南郑新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郑新铁路”)系公
司控股子公司,为充分发挥企业效能,更好地保证铁路运营工作
的顺利开展,提高综合经济效益,经郑新铁路申请,公司六届十
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为郑新铁路向银行申请授信 3.1 亿元额
度内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
一、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1.申请人:郑新铁路
2.授信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
3.申请授信额度:共 3.1 亿元人民币。其中:中信银行 1.1
亿元,光大银行 2 亿元。
4.授信期限:3 年
5.担保人: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6.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反担保情况:为最大限度降低和避免公司因提供本次担保
的或有风险,郑新铁路以其账面价值 3.50 亿元的资产向本公司
提供反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郑新铁路是 2007 年 8 月 22 日经公司四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成立的一家以铁路运输为主,兼营商贸和其他运输延伸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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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孟庆德,现有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我公司以现金出资 5100 万元人民币,占总
注册资本的 51%;中州铁路以实物、货币出资 4900 万元人民币。
郑新铁路公司负责修建并管理的新郑至马寨段铁路西起新郑市
辛店镇马寨车站,通过赵家寨煤矿专用线与煤矿相连,东至新郑
换装场与国铁京广铁路接轨,是赵家寨煤矿煤炭外运的专用通
道。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郑新铁路资产总额 34980.68 万元,
负债 31954.76 万元,负债率 91.35%,所有者权益 3025.92 万元。
三、董事会审核意见
截至目前,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为郑新铁路贷
款担保总额共计 3.3 亿元,至 2016 年 3 月到期。鉴于郑新铁路
本次授信贷款资金主要用于流动资金周转,为确保更好地维护其
铁路运营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综合经济效益,董事会同意为郑
新铁路本次申请授信 3.1 亿元额度内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
责任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次担保前,公司实际承担对外担保责任余额为 4.39
亿 元人 民币 ,占 公 司最 近一 期经 审 计净 资产 52.71 亿元的
8.33%,全部为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截至目前,公司无
逾期担保发生。
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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