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要求,我们作为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追加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全资子公司杭州幻文科技有限公司的业务发展前景良好,公司为全资子公司
与杭州银行文创支行发生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总金额为不超过 4,000 万元
人民币,有助于全资子公司解决其日常营运、业务发展所需资金问题,进一步提
高其经济效益。
本次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
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且公司能有效的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不会对公司的正常
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对该议案表示同意,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官建华 李洁芝 蔡开雄
2016 年 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