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美好集团 股票代码:000667 公告编号:2016-02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月4日(星期一)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1月3日-2016年1月4日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 10 号水果湖广场 5 层公司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现场主持人:董事长刘道明先生
(六)会议通知情况:公司董事会分别于 2015 年 12 月 19 日和 12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上公告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并公告了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及投票表决的方式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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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
(七)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2 人,代表股份 610,153,293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23.8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609,693,155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23.8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460,13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0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0 人,代表股份 1,088,23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4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628,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2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460,13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8%。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
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其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审议了《关于改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09,960,093股,占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7%;反对56,400股,占有效
表决权总数的0.01%;弃权13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2%。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895,0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25%;
反对5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8%;弃权13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57%。
(三)表决结果: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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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出席现场会议
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提示性公告;
2、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法律意见书及其签章页;
4、其他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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