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6-2018 年)
分红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北京超图软
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
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公司的有
关材料,在全面了解相关情况后,就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
公司未来三年(2016-2018 年)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未来三年(2016-2018
年)分红回报规划》”)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未来三年(2016-2018 年)分红回报规划》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股东取得合
理投资回报的意愿,分红政策连续、稳定、客观、合理,有利于更好地保护投资
者的利益,有利于实现投资者利益和公司利益的共赢。
2、公司《未来三年(2016-2018 年)分红回报规划》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董事会制定的
《未来三年(2016-2018 年)分红回报规划》,该分红回报规划应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6
年—201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庄行方 王浩 王惠芳
2016 年 1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