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规定,
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
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重组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
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但《重组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情形
除外。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
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图软件”或“公司”)拟通过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孙在宏、吴长彬、蒋斌、张伟良、刘新平、王履华、
王亚华、胡永珍、吉波、江苏人才创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苏高
投科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等 11 名南京国图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南京国图”)的股东(以下简称“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南京
国图 100%股权。同时,公司拟向南京毅达汇聚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西
南证券-超图软件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王继青、兴证资管鑫众 58 号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谛都融成基金投资(三明)有限公司等 5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46,800 万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公司发生的购买、出售资产情况如下:
2015 年 6 月 10 日,超图软件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收购上海南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康科技”)100%股权的议案》,同
意公司以自有资金 9,200 万元人民币收购曹彤宇、杨光、竺军、卓欢、蔡伟、朱
正文、崔晓东、杨斌、祝明凯、林健一、卓可可、焦小庆、熊岚、宋连春、徐宝
臣、徐斐、吴元冬、黎治华、吴捷、吴志文、刀斌等 21 人合计持有的南康科技
100%的股权。收购完成后,南康科技成为超图软件的全资子公司。南康科技于
2015 年 7 月 2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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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康科技主营房地产信息管理领域以及 CAI 数据采集平台软件业务领域,
在相关领域拥有较为广泛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经验。该次收购有利于公司与南康
科技形成优势互补,有效延伸上市产品应用范围,扩大公司相关产品的市场应用
领域,有助于公司在不动产登记市场的战略布局,符合公司制定的长期发展战略
规划。
除上述交易外,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十二个月内未发生其他购买、出售
资产的情况。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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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之盖章页)
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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