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95 证券简称:*ST皇台 公告编号:2015-128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交易简要内容: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皇台酒业”或“公司”)将持有的
全资子公司浙江皇台酒业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自然人付耶成、张方洲,转让
总价款为人民币2000万元。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2015年12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转让全资子公司浙江皇台酒业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转让所持有的浙
江皇台部分或全部股权。近日,公司与自然人付耶成、张方洲签署了股权转让协
议,协议约定付耶成以1200万元受让浙江皇台60%股权、张方洲以800万元受让浙
江皇台40%股权,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浙江皇台酒业有限公司的股权。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的股权受让方:自然人付耶成,居民身份证号:433******3,
住所,长沙市雨花区******,付耶成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前十名股东、公司董监高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
面的关系。
2、本次交易的股权受让方:自然人张方洲,居民身份证号:130******0,
住所,岳阳市云溪区******,张方洲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前十名股东、公司董监高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
面的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浙江皇台酒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浙江皇台酒业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桐庐经济开区白云源东路588号7号厂房
法定代表人:卢鸿毅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1年12月09日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儿配方乳粉);
酒类。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3、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4、浙江皇台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科目名称 2014年12月31日 2015年11月30日
资产总额 35,507,953.51 55,760,205.38
负债总额 21,439,337.53 42,842,850.29
资产净额 14,068,615.98 12,917,355.09
营业收入 10,768,296.81 8,915,895.11
净利润 -1,975,496.84 -1,151,260.89
以上2014年12月31日数据已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015年11月30日数据未经审计。
5、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陕西新兰特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浙江皇台酒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进行了评估,并出具编号为陕新平报字(2015)117号的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
2015年11月30日,采用的评估方法为资产基础法。交易标的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减率%
项目
A B C=B-A B=C/A+100%
流动资产 1 4,016.11 4,012.59 -3.52 -0.09
非流动资产 2 1,559.91 1,973.41 413.50 26.51
其中:固定资产 3 1,503.51 1,882.27 378.76 25.19
无形资产 4 56.40 91.14 34.74 61.60
资产总计 5 5,576.02 5,986.00 409.98 7.35
流动负债 6 4,284.29 4,284.29 0.00 0.00
负债总计 7 4,284.29 4,284.29 0.00 0.00
所有者权益(净资产) 8 1,291.73 1,701.01 409.98 31.74
6、交易标的定价原则
根据陕西新兰特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陕新平报字(2015)117 号的评估
报告结果为基础,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四、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自然人付耶成以人民币 1200 万元受让浙江皇台公司 60%股权,转让价款
的交割方式为货币,在 2015 年 12 月 30 日前交割(截止本公告日,1200 万元转
让价款已到账交割完成)。
2、自然人张方洲以人民币 800 万元受让浙江皇台公司 40%股权,转让价款
的交割方式为货币,在 2015 年 12 月 30 日前交割(截止本公告日,800 万元转
让价款已到账交割完成)。
3、本次股权转让涉及到未缴纳的认缴出资由受让方按章程约定按期足额缴
纳。
4、股权转让后,出让方不再享有已出让股权的股东权利、承担相应的股东
义务;受让方按照本协议享受股东权利的同时必须承担股东的义务。
五、出售股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浙江皇台公司股权,浙江皇台不再纳入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产生收益约人民币约 700 万元。浙江皇台的原有业
务转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皇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因此本次交易后不会对
公司经营收入产生影响。本次股权转让有利于公司优化产业结构、整合企业资源、
提高资产运营效率,有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持续经营,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
利益。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
3.浙江皇台的财务报表;
4.评估报告。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