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247 股票简称: 帝龙新材 公告编号:2016-001
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收购事
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8月10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5年8月29
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确认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收购
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015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发布了
《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根据相关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公司直通披露重组报告书(草案)后需对公司本次资产重组相
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因此,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为自本次资产
重组报告书(草案)披露之日起不超过10个交易日。
2015年12月26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
对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
【2015】第62号文件。公司及独立财务顾问等各中介机构对问题进行了讨论、核
查,并根据问询函的内容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
书(草案)》等文件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及其完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布的
《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浙江帝龙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之回复》等相关公告。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
公司股票自2016年1月4日开市起复牌。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的批准或核准,能否
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
以在上述指定的报刊、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