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28、200028 证券简称:国药一致、一致B 公告编号:2016-03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
事项,于2015年10月21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
2015-39),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国药一致、一致B,
股票代码:000028、200028)自2015年10月21日开市起停牌。2015
年10月28日,公司确认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披露了《董事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43)。
公司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判断无法按照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的计划
完成相关事项,于2015年11月30日发布公告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并承诺最晚将在2016年1月20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
产重组信息。现公司预计在上述期限内无法披露重组方案,经2015
年12月3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
司将在2016年1月19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相关事项,停牌时
间自停牌首日起累计不超过6个月。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初步确定为上海现代制药股份
有限公司、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医药对外贸易公司以及部分
标的资产对应的自然人股东等。
2.交易方式:目前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方式仍在筹划中,初步方
案拟为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具体细节
仍在谨慎探讨中,尚未最终确定。
3.标的资产:经由国药集团告知,标的资产范围尚未最终确定,
初步设定的范围为: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制药有限公司、国药集团
致君(深圳)坪山制药有限公司、深圳致君医药贸易有限公司、国药
集团致君坪山制药工业园经营性资产、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有限公司、
佛山市南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广东东方新特药有限公司、广东南方
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
二、重组工作进展情况:
公司自停牌之日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和参与各方落
实交易各个环节的事项。公司选聘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国
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担任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中介机构。
目前,标的公司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公司与参与各方正就相关
内容进一步商讨并确定最终方案细节。
三、延期复牌的原因:
公司原计于2016年1月20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
产重组信息,但鉴于以下原因,相关工作难以在原定时间内完成并复
牌: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涉及标的资产相对较多且情况复杂,涉
及主体较多,以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有限公司为例,其下属子公司五十
一家,该等子公司下属门店上千家,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量
非常大,且需要协调多方予以配合;
2.重组的标的资产范围尚未完全确定,个别标的资产2015年和未
来三年的盈利状况仍需进一步分析论证加以明确,如果不能对上市公
司带来可持续性发展,将不注入国药一致,这将影响最终重组方案的
确定;
3.在注入国药一致前,部分标的资产还需进行相关业务及资产的
整合或规范,梳理过程涉及的细节问题均需多方进行商定,周期较长。
而业务资产整合方案的确定是审计、评估工作开展的基础,会影响前
期整体工作安排和预估值的出具;
4.各重组标的的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在进行可行性研究,配
套募集资金的认购方需要根据最终的重组方案确定投资意向,这些也
影响最终方案的确定。
鉴于上述原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准备工作尚未全部
完成,标的资产范围、重组方案等事项仍需要进一步梳理、尽职调查、
审计、评估、商讨、论证和申报主管部门批准。公司预计无法按照原
计划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复牌。
经确认,公司与交易对手方均有意向继续推进本次重组工作。
四、最晚披露重组方案的日期:
若《关于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获
得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股票将最晚于2016
年4月21日复牌。公司预计将最晚于2016年4月20日前披露重大资产重
组预案(或报告书)。
五、承诺:
如公司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继续停牌相关事项,或公司未能在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发
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并复牌,同时承诺自复牌之日起至少 6 个月
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详细了解了公司因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延期复牌
的事宜后,认为公司因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延期复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因重大资产重
组事项延期复牌,并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
交易日发布一次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