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股份: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1-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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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109 股票简称:兴化股份 编号:2016-002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 2016 年 1 月 4 日(星期一)开市

起复牌。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筹划对公司有重大

影响的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兴化

股份;股票代码:002109)自 2015 年 5 月 8 日开市起停牌。2015 年 6 月

19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

2015-039),确认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为重大资产重组事项;7 月 18 日、9

月 18 日,公司分别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

(公告编号分别为:2015-045、2015-060)。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业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

展情况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2015 年 12 月 1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等。具体方案已于 2015 年 12 月 18 日公布

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过渡期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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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监管安排》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

指引(2015 年修订)〉(深证上〔2015〕231 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深圳

证券交易所需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的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因此,公司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后公司股票将自

2015 年 12 月 18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10 个交易日。

2015 年 12 月 28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

部发出的《关于对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中小板重

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5】第 63 号](以下简称“重组问询函”)。深

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提交的预案进行了审阅,提出了若干反馈意见,要求

公司做出书面说明。公司收到重组问询函后,积极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及交

易各方共同对反馈意见逐项落实、认真回复,并对预案进行了相应的修订、

补充和完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4 日披露的《陕西兴化化

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的重组问询函>的回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

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兴化股份;股票代码:002109)将

于 2016 年 1 月 4 日开市起复牌。

本次重组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本次重组相关审计、评估

工作完成后,公司须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重组相关事项,陕西省

国资委核准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重组方案,并

报中国证监会核准等,本次重组能否取得上述核准以及最终取得的时间均

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股票复牌后,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

媒 体 为 《 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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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

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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