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发恒业: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1-04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0631 证券简称:顺发恒业 公告编号:2015-63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顺发恒业”)于 2015 年 12 月

30 日晚间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关于对顺发恒业股份公司的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15】第 556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对此,公司高度重

视,并根据关注函要求,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所关注函内容

2014 年 3 月 13 日,你公司披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称,你公司实际

控制人正在筹划不涉及实际控制人变更下的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事宜,具体实施时

间尚不明确。截至目前,公司未披露该筹划事项的进展情况。

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核查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临时信

息披露义务。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 12 月 31 日前报送我部并履行披露

义务。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上

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核查情况

经向控股股东万向资源有限公司征询,万向资源有限公司回复如下:2014

年 3 月至 2015 年 11 月期间为不影响顺发恒业开展定向增发审批工作,故暂停不

涉及实际控制人变更下的公司控股股东变更筹划事宜。目前顺发恒业定向增发工

作已经获得批文,但因所持顺发恒业的股份中有 4400 万股于 2015 年 5 月 12 日

被司法冻结(该股份冻结事项已在顺发恒业 2015 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因冻结

数量未达到法定披露标准,故未作临时公告),至今尚未解冻;待上述事项处理

完毕后,再启动筹划控股股东变更事宜。

三、根据上述事项的具体进展情况,公司及全体董事会严格遵守《证券法》、

《公司法》等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顺发恒业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