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广夏: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1-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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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57 证券简称:*ST广夏 公告编号:2016-001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2 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披露了《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定

于 2016 年 1 月 7 日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为方便投资者行使股东

大会表决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现将会议相关事项再次

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

董事会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1

件和公司章程。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1月7日14:4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6年1月7日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

间为2016年1月6日15:00,投票结束时间为2016年1月7日

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 和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

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

决权。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

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

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 168 号 C 座(宁

夏国际会展中心对面院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 2015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15

年 12 月 22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的《广夏(银

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上述议案将以普通决议通过。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股

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

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

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证券账户卡;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

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3

2.登记时间:2016 年 1 月 7 日上午 9:00~11:30,

3.登记地点: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 168 号 C 座 401 室(宁

夏国际会展中心对面院内)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关

于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请参阅 2015 年 12 月 22 日刊登在《证

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紫小平

联系电话:0951-3975696 传真电话:0951-3975696

联系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C座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

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四日

4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作为股东代理人,代表本人(本

公司)出席 2016 年 1 月 7 日召开的“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表决指示如下:

1、《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表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

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签名/盖章):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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