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一致独立董事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延期复牌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的规定,作为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
因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延期复牌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独立董事在详细了解了公司因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延期复牌
的事宜后,认为公司因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延期复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
事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一致同意公司因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延期复
牌,并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署:
何志毅 熊楚熊 肖胜方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