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30;200530 证券简称:大冷股份;大冷 B 公告编号:2016-001
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
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
核准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5]3137 号),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38,821,954 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6 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
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
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联系方
式如下:
1、发行人: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文宝
联系电话:0411-86538130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电话:021-38676888
传真:021-68870180
请投资者将认购意向函通过传真发送给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特此公告。
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