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现
就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根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关于公司总经理采取社会公开招聘方式
产生的决定,公司对总经理候选人进行了公开招聘。经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
背景深度考核等多个环节后,董事会招聘考核组推荐李会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候
选人。
由于此次招聘为公开招聘,李会强先生现任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总
经理助理,华联公路工程材料有限公司法人、董事长等职务,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李会强先生已承诺在聘为公司总经理
后将辞去其在控股股东及其下属控股企业的一切职务。
经审阅李会强先生的个人履历,且李会强先生辞去其在控股股东及其下属控
股企业的职务后,未发现其有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情况,具备《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条件和资格,并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能够胜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
务,其推荐、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耿小平、李英平、李华杰、吴秋兰、陈巍
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