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水渔业:关于签署《股权转让意向书》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1-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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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98 证券简称:中水渔业 公告编号:2015-48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股权转让意向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与中国水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水产”)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签署了《股权转让意向书》,拟将本公司持有的厦门新阳

洲水产品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阳洲”)57%的全部股权转让给

中国水产。

一、交易概述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与中国水产签署了《股权转让意向

书》,根据《股权转让意向书》的约定,本公司同意将其持有的标的

股权(新阳洲 57%股权)及相关债权并连同所有与之相关的全部权利、

利益和义务整体转让给中国水产。

本公司与中国水产一致同意,以 2015 年 6 月 30 日为定价基准日,

对新阳洲进行审计和评估,并以最终的评估结果作为双方本次交易定

价的参考基础。经双方初步协商,原则同意本次股权及相关债权的转

让交易价格为 17,600 万元。此外,双方一致同意,新阳洲在过渡期

间(基准日至交割日)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股权转让完成后的新股东

享有或承担。

由于本次交易的受让方中国水产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

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安排,本次交易的正式实施时间为 2016 年。经过对本公司

及新阳洲 2015 年度相关财务数据的初步预先测算,本次交易不构成

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背景和目的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收购张福赐所持新阳洲 55%的股权办

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程序,本公司成为新阳洲的控股股东。后续,上

述收购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给本公司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1、张福赐出具的关于土地房产的承诺无法正常履行。在本公司

2014 年收购张福赐 55%股权的事项中,张福赐承诺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前完善土地征收及房产产权的相关手续,但因厦门翔安机场规划的

客观原因,使得张福赐至今未按时实现其承诺,且因厦门翔安机场规

划尚有诸多因素未能确认,故张福赐承诺的完善土地征收及房产产权

的相关手续在短时期不能有明确的时间点完成,按照中国证监会

[2013]55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关规定,本公

司无法有明确的时间点履行这一承诺。

2、本公司无法对新阳洲进行财务资助。针对目前新阳洲面临的

资金困境,本公司曾尝试各种方案,以解决新阳洲的现金流问题,其

中包括对新阳洲进行财务资助等方式,但由于张福赐对新阳洲欠款严

重,无力与本公司同比例出资。鉴于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应遵守证券

监管部门关于股东应同比例进行财务资助的相关规定,故无法对新阳

洲进行财务资助。

上述事项在上市公司体内已经无法得到彻底解决,如不尽快妥善

处理,将对上市公司及股东构成重大影响。为保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

益免受损失,避免因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个体行为影响上市公司整体

利益及规范运作水平,保证上市公司日常运作符合相关规定,本公司

经与中国水产协商,中国水产同意按照《股权转让意向书》受让本公

司所持有的标的股权(新阳洲 57%股权)及相关债权并连同所有与之

相关的全部权利、利益和义务。张福赐与张福庆已承诺放弃优先购买

权。

三、交易标的情况

本公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完成了以现金方式收购张福赐持有的

新阳洲 55%股权收购事项,并于 2015 年 1 月 5 日支付了 17,600 万元

的收购价款,2015 年 12 月 2 日因新阳洲 2014 年度未能实现张褔赐

所承诺的业绩,张福赐于 2015 年 12 月 2 日将其所持有的新阳洲 2%的

股权过户给本公司,用于补偿其所承诺的业绩差额。截至本公告日,

本公司共计持有新阳洲 57%的股权。

四、本次交易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将导致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新阳洲将

不在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本公司未对新阳洲提供担保,也未委托

其理财。

本次交易有利于降低本公司对外投资风险,保护公司股东利益,

增强持续经营能力,符合本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上述新阳洲股权

的转让,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新阳洲的主营业

务与本公司不相同,若中国水产成为新阳洲控股股东,本公司与中国

水产不存在因本次交易导致同业竞争的情形。

此外,中国水产受让新阳洲上述股权后,将有利于解决新阳洲目

前面临的问题,并可发挥中国水产与新阳洲的协同效应,逐步扭转新

阳洲面临的被动局面,为其持续健康发展创造条件。

五、特别风险提示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最终实施,尚需中国水产控股股东中农

发集团审批同意,且获得本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通过,如中国水产控

股股东未能审批同意,或本公司股东大会未能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将

中止或取消。因此,本次交易能否最终完成以及完成的时间尚存在不

确定性,特此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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