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新药业:关于与以色列MAPI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1-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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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16003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以色列 MAPI 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5年12月31日,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与以色列MAPI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外合作,实施长效缓释制剂的开发研究。该事项经董事会审

议后还需提交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并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后续合作协议的商谈并签署相关文件。详细情况如下:

一、合作概述

1、公司与Mapi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建立紧密、长期的合作关系,实施长效

缓释制剂的开发研究。

2、本次合作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Mapi 公司是一家位于以色列 Ness Ziona 爱因斯坦街 16 号的制药公司,成立

于 2008 年,拥有经验丰富的科学顾问、专利律师和开发团队,主要从事新型缓控释

制剂的开发,通过这种改良,达到改善病人依从性和减少副作用的目的。

公司与 Mapi 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主要合作条款

1、为共同实施长效缓释制剂的开发研究,公司与 Mapi 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2、公司使用 1000 万美元自有资金投资 Mapi 公司,认购 Mapi 公司 92.59 万股

股份,交易价格不高于 10.8 美元/股,最终交易价格和认购股份以双方另行签订的

《股份认购协议》为准。

3、公司与 Mapi 公司进行研发项目的合作洽谈,公司将获得 Mapi 公司当前和

未来的所有产品与技术在中国进行的开发与商业化工作的优先选择权。细节将在后

续《合作协议》中明确和签订。

4、本战略合作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还需经京新药业董事会、

股东大会,Mapi 董事会审核通过后方可生效。如京新药业股东大会审核不通过,或

者 Mapi 董事会审核不通过,则本战略合作协议不生效,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公司对外合作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合作的目的

公司对外投资以色列 Mapi 公司的目的在于投资海外制药领域高新技术企业,

获得该公司未来研发管线的品种和技术在中国市场的优先合作开发权益,增强我公

司在制药领域的技术实力和优势,符合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2、存在的风险

本项目合作是公司实施的又一跨国合作项目,不同的文化差异可能导致的沟通

交流、协作合作之间的风险;研发项目开发过程中还可能面临专利技术挑战和侵权

风险,技术转移不顺利或不成功等技术风险。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会严控风险、

谨慎实施,努力保障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3、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投资,公司将和以色列 Mapi 公司达成战略合作伙伴,利用该公司强

大的研发平台和研发实力,后续不断开发在国内具有巨大潜在临床应用价值、高市

场壁垒和高附加值的品种,提升公司研发实力,进一步优化产品线。公司预计,该

项投资对公司 2016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但从长远来看对

公司的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长远发展战略。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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