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新药业: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1-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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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16005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5年12月31日,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2016年度与关联方浙江元金印刷有限公司发生药品包装小盒、说明书

采购等日常关联交易,年度累计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本次关联交

易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细情况如下:

一、 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公司预计在 2016 年度与关联方浙江

元金印刷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年度累计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具体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关 联 交 易 类 关联方名称 交易具体内容 预计 2016 年交易

别 额上限

购买商品 浙江元金印刷有限公司 包装小盒 1600 万元

购买商品 浙江元金印刷有限公司 说明书 400 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日常关联

交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

董事吕钢、陈美丽、王能能、徐小明进行了回避表决。

二、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介绍

企业名称:浙江元金印刷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人代表:吴杭军

注册地址:新昌县羽林街道羽林路53号1幢

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其他印刷品印刷

浙江元金印刷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占地5000平方米,配备全套的一流印

前制作、彩色印刷、印后加工等工艺设备,拥有海德堡六色加联线上光胶印机,

UV 喷码机、自动模切机,糊盒机,品检机等,能满足现代印刷高效,快捷精美

的要求;能为国内外医药企业、食品保健品企业提供专业的包装服务,为客户量

身定做其最适合的整体包装解决方案,全力提供一站式的贴心服务,实现“公司

品牌价值和客户利益最大化”的经营目标。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与浙江京新控股有限公司受同一自然人吕钢先生控制,构成关联关系,

浙江元金印刷有限公司为浙江京新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

规则》10.1.3 条规定的情形,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浙江元金印刷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会存在违规

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

交易原则,根据市场价格并经交易双方平等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签订相关关联

交易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确定,并将严格遵循“公开、

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属于正常和必要的商业交易

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亦不

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

构成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具

体如下:

1、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提交了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详细资料,经认真核查,基于独立判断,认

为: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将公

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之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审批

程序没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依据公允,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此日常关联交易事

项。

六、保荐机构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如下核查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履行

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的

实际经营需要确定,属于正常和必要的商业交易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

益的情形,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

赖,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构成重大影响。财通证券对京新

药业上述关联交易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管理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

立意见》;

3、《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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