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
对全资子公司 Focus Technology (USA) Inc.增资的保荐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本保荐机构”)作为焦点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焦点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焦点科技使用
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 Focus Technology (USA) Inc.增资事项进行核
查,发表保荐意见如下:
一、焦点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额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1014 号”文核准,焦点科技于 2009 年 11 月 27
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938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 123,396.00 万元,扣除
发行费用 4,911.93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18,484.07 万元,与预计募集资金
31,237.00 万元相比,超额募集资金 87,247.07 万元。公司连同国信证券与徽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于 2009 年 12 月 2 日全部存入专户进行管理。
截至 2015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110,133.26 万元
(包含募集资金到位后的利息收入和理财收入)。
二、部分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方案
焦点科技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Focus Technology (USA) Inc.增资的
议案》,拟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 Focus Technology (USA) Inc.增资
2,200 万美元,用于中美跨境贸易服务平台项目的建设。公司计划投资的全资子
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Focus Technology (USA) Inc.
注册地点:美国加利福尼亚州
法定代表人:沈锦华
经营范围:进出口贸易;货运代理、仓储服务;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会务服务、展览及展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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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对外投资的必要性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Focus Technology (USA) Inc.增资符合公司
外贸 B2B 业务转型的需要和中国制造网(Made-in-China.com)长期发展规划,
有利于促进中国制造网进一步落地北美市场、扩大中国制造网在北美地区的品牌
影响力,保障公司中美跨境贸易服务平台项目的顺利进行,增强公司业务竞争力,
更好更快的实现转型升级。同时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焦点科技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
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超
募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2、焦点科技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计划,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
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等规定的相关要求;
3、本保荐机构对焦点科技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 Focus
Technology (USA) Inc.增资事宜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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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
超额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 Focus Technology (USA) Inc.增资的保荐意见》之签
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孙建华 杨 涛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2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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