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科技:关于继续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中美跨境贸易服务平台项目建设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1-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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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16—002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中美跨境贸易服务

平台项目建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焦点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Focus Technology

(USA) Inc.增资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2009 年 9 月 2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014 号《关

于核准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938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42 元。

本公司共募集资金 123,396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4,911.93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18,484.07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 87247.07 万元。该募集资金于 2009 年 12 月 2 日

全部到位,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沪众会验字(2009)第 4025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二)截至目前公司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 2015 年 12 月 28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9,580.94 万元,尚未使用

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110,099.78 万元(含募集资金到位后的利息收入和理财收入)。

二、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2013 年 4 月 22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核通过,公司使用

800 万美元超募资金在美国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 Focus Technology (USA) Inc.,

通过全资子公司的设立,落地北美市场,建设中美跨境贸易服务平台项目,带动

中国制造网(Made-in-China.com)的转型和发展。

为推动公司主营外贸 B2B 业务加快实现转型升级,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

公司将使用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 Focus Technology (USA) Inc. 追加投资 2,200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16—002

万美元,继续拓展中美跨境贸易服务平台项目的建设,扩大中国制造网在北美地

区的品牌影响力。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三、投资主体介绍

本次追加投资主体为本公司,无其他主体。

四、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Focus Technology (USA) Inc.

注册地点:美国加利福尼亚州

法定代表人:沈锦华

商业登记证号:BL00086999

经营范围:进出口贸易;货运代理、仓储服务;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会

务服务、展览及展示服务

五、本次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Focus Technology (USA) Inc.追加投资符合

公司主营外贸 B2B 业务转型的需要和中国制造网(Made-in-China.com)的长期发

展规划,有利于中国制造网进一步落地北美市场,扩大在北美地区的品牌影响力,

保障公司中美跨境贸易服务平台项目的顺利进行,增强公司业务竞争力,更好更

快的实现转型升级。

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 Focus Technology (USA) Inc. 追加

2,200 万美元投资,继续拓展中美跨境贸易服务平台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推动公司

主营外贸 B2B 业务加快实现转型升级,扩大中国制造网在北美地区的品牌影响力。

本次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16—002

况,同时经过了公司必要的审批程序。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

Focus Technology (USA) Inc.进行追加投资,继续拓展中美跨境贸易服务平台项

目的建设。

2、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焦点科技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

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超募

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2、焦点科技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计划,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

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等规定的相关要求;

3 、 本 保 荐 机 构 对 焦 点 科 技 使 用 部 分 超 额 募 集 资 金 对 全 资 子 公 司 Focus

Technology (USA) Inc.增资事宜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独立意见》;

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

对全资子公司 Focus Technology (USA) Inc.增资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1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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