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中石
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化机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石化机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事项进行了审慎尽职调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780 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
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9,721,300 股,发行价格
为每股 30.14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1,799,999,982.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21,989,721.30 元,募集资金净额 1,778,010,260.70 元。
截止 2015 年 5 月 25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15)第 110ZA0214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 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向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石化集
团”)收购其持有的中石化石油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械公司”)100%
股权,募集资金净额超出收购价款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收购机械公司 100%股权 159,984.64 159,984.64
2 补充流动资金 17,816.39 17,816.39
合计 177,801.03 177,801.03
机械公司 100%股权已于 2015 年 6 月 16 日由石化集团过户登记至公司。公
司已向石化集团支付股权收购款 159,984.64 万元。收购机械公司 100%股权项目
已经实施完毕。同时,公司已补充流动资金 17,816.39 万元。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0 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已全部实
施完毕。募集资金累计产生利息收入 25,748,837.62 元。
三、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
效益,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 25,748,837.62 元(即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
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为募集资金净额的 1.45%,未超过募
集资金净额的 10%,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上述事项实施完毕后,
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四、相关审核和批准程序
2015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 8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效提高了公司资金使用效
率,减少了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炳全:
张贺: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