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6 证券简称:亿利达 公告编号:2015-067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部分闲置厂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出售部分闲置厂房的基本情况
2015 年 12 月 30 日,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出售的闲置厂房坐落在台州市路桥区横街镇山后潘村亿利达路,房屋主体
为钢结构,原为公司生产车间用房,因车间搬迁至新厂区而闲置,厂房土
地使用权面积为 6,474.30 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 4770.94 平方米,为盘活
存量资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与台州市铭泰塑业有限公司签署了《工
业厂房转让合同》,转让总价为人民币壹仟柒佰万捌仟元整。
2、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台州市铭泰塑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台州市路桥区横街镇亿利达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4MA28G12E5T
法定代表人:章高华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交易对方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
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投资关系,也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
润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出售的闲置厂房的土地使用证号为路国用(2010)第 00130
号,土地坐落在台州市路桥区横街镇山后潘村亿利达路,地号为 303-4-8
(1),该厂房土地使用权面积 6474.30 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台房权
证路字第 S0040163 号及 S0040164 号,建筑面积 4770.94 平方米,转让总
价为人民币壹仟柒佰万捌仟元整。
公司标的厂房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
况,无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四、涉及出售厂房的其他安排
本次出售厂房未涉及人员安置等情况,出售标的厂房所得款项将用于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五、出售厂房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出售闲置厂房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求,有利于公司盘活闲置资产,
提升公司资金运作效率,将增加公司 2016 年净利润 1,000 多万元。
本次出售厂房,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