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关于向控股股东租赁办公楼的关联交易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1-01 00:5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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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00 证券简称:人民网 公告编号:临2015-039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租赁办公楼的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 81,490,265.00 元,未导致上市

公司主营业务、资产、收入发生重大变化,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过去 12 个月内,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规定,需要累计计算的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进行的关联交易金额合

计约为人民币 3,887.76 万元,与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合计后,未超过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5%,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人民网”)及控股

子公司北京人民在线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民在线”)拟向控

股股东人民日报社租赁新媒体大厦部分楼层作为新的办公场所并首

1

次签署相关租赁合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止,过去12个月内,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规定,需要累计计算的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进行的关联

交易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3,887.76万元(该数据尚未经审计,具体关

联交易金额以公司年度报告数据为准),与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合计后,

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人民日报社

性质:事业单位法人

法定代表人:杨振武

开办资金:人民币92,919万元

举办单位:中共中央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西路2号

主营业务:《人民日报》、《人民日报海外版》等报纸的出版、

网络新闻宣传、信息传播技术开发、印刷发行、广告业务、新闻研究

与业务培训等。

关联关系: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2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租赁的办公场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西路2号人民日

报社新媒体大厦内,拟租赁建筑面积总计26,266平方米,租赁期限自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按照对应租赁面积,人民网应承

担房屋年租金为人民币71,096,890.00元,人民在线应承担房屋年租

金为人民币10,393,375.00元,总计为人民币81,490,265.00元。

2、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公平合理性分析

公司租赁办公场所应支付的租赁费用,依据市场化原则确定。根

据公司市场调研结果,本次办公场所的每平米租赁价格低于周边同级

别写字楼价格水平。此外,根据商业房地产服务公司高力国际出具的

公开调研报告显示,2015年第三季度,北京甲级写字楼市场平均租金

环比上升0.3%或同比上升1.5%至人民币330.8元每月每平方米,且公

司所处的CBD区域平均租金价格高于北京市平均水平。综上所述,本

次办公场所租赁的定价是公平合理的。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合同条款和履约安排

出租方:人民日报社

承租方: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人民在线网络有限公司

租赁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

租金及支付方式:租赁房屋坐落于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西路2号人

民日报社新媒体大厦。人民网拟承租办公场所建筑面积为22,916平方

3

米,年租金为人民币71,096,890.00元;人民在线拟承租办公场所建筑

面积为3,350平方米,年租金为人民币10,393,375.00元。租金采取月

付形式,承租方应在每月前5个工作日内支付当月租金。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办公楼租赁能有效缓解公司办公场所紧张局面,提升大型活

动组织能力,改善视频信息制作条件,可有效减少业务外包支出,有利

于公司经营业务拓展。

六、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5年12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租赁办公楼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

事惠章志先生、胡锡进先生均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

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租赁办公楼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

可,同意将《关于向控股股东租赁办公楼的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该关联交

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业务发展要求,公司租赁办公楼所支付的租赁费

用的定价系遵循市场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发展。表决程序合

法、有效。

4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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