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选
任与行为指引》、《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提名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事宜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浩先生、林辉先生、王
家琪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
为证券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公司章程》等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规定。
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三、我们认真审阅了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浩先生、林辉先生、王家
琪先生的个人简历和声明,认为李浩先生、林辉先生、王家琪先生具
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同意提名李浩先生、林辉先生、
王家琪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选举。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眭红明(签名) 沈坤荣(签名)
恢光平(签名) 苏文兵(签名)
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