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川股份: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2-31 21:3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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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66 证券简称:三川股份 公告编号:2015-076

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议案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童保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参

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5 名,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 208,334,543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50.0788%,其中:以现场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 11 名,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 208,136,44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0.0312%;通过网

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4 名,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 198,10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476%。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份 208,333,74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 99.9996%;反对股份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弃权股份 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4%。

二、以特别决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份 208,330,54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 99.9981%;反对股份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弃权股份 4,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1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指派邓鸿成律师、洪旭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

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出席公司本次股东

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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