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0 证券简称:永利股份 公告编号:2015-119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中国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增加资产抵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银行申
请综合授信增加资产抵押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在
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因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以位于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徐旺路 58 号、上海市
青浦区徐泾镇泗沙路 59 号的工业用地及地上建筑物以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永
利输送系统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上海市崇明县城桥镇嵊山路 588 号的工业用地及
地上建筑物作为抵押,向中国银行上海市青浦支行申请金额人民币 2 亿元的综合
授信,期限为 1 年。最终授信金额、期限等以银行审批为准,具体使用金额公司
将根据自身运营的实际需求确定。详情请见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26 日披露于巨潮
资 讯 网的《关于以资产抵押向中国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公告编 号
2015-076)。
现为增加上述申请额度内中国银行的实际批准额度,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上
海永利工业制带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上海市中山南一路 500 弄 1 号 1803 室(沪房
地卢字 2005 第 002172 号,建筑面积 105.23 平方米)、上海市中山南一路 500 弄
1 号 1806 室(沪房地卢字 2005 第 002189 号,建筑面积 105.23 平方米)的房产
作为本次向中国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抵押物。最终授信金额、期限等以银行审批
为准。
截至 2015 年 11 月 30 日,本次增加的抵押资产的账面价值合计为 161.43 万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0.28%;截至 2015 年
11 月 30 日,为向中国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抵押的资产账面价值合计为 7,539.45 万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13.01%。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上述申请综合授信及资产抵押事项的相关法律
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