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规定,作为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动控”、“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
公司(以下合称“保荐机构”)对中航动控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
产品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保荐意见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011 号)核准,中航动控向特定投资者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 23,000 万股,募集资金人民币 1,622,430,896.00 元,扣除发行
费用总额 40,848,714.47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581,582,181.53 元。
该项募集资金己于 2013 年 8 月 21 日全部到位,己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2013〕第 90290001 号《验资报告》。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已经于 2015 年 4 月 17 日经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进行变更,变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 项目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项目 实施主体
号 (万元) (万元)
力威尔航装扩大国际合作项
1 力威尔航装 16,420.00 9,705.88
目
汽车自动变速执行机构生产
2 贵州红林 63,700.04 56,496.34
线技术改造项目
无级驱动及控制系统产品批
3 西控科技 42,783.00 34,109.76
产建设项目
北京航科天然气加注集成控
4 北京航科 8,226.00 6,500.00
制系统业务扩大产能项目
北京航科研发试制基地及补
5 北京航科 26,315.00 17,431.00
充生产能力建设项目
6 补充流动资金 中航动控 38,000.00 38,000.00
合计 195,444.04 162,242.98
注:西控科技、北京航科、贵州红林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力威尔航装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北京航科之控股子公司力威尔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和募集资金存管银
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25 日,本次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为:公司累计向募投
项目建设单位投资 57,256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33,915 万元,在保证募集资金
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60,000 万元,扣
除前述资金使用金额,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为 6,987 万元。
三、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最高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等金融机构保
本型理财产品,授权法定代表人在单笔不超过 10,000 万元(含本数)的额度范
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限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内有效。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 2015 年 12 月 25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
的额度在 20,000 万元以内,详见下表:
公告编号 购买时间 期限 金额(万元)
临 2015-026 2015-07-06 30 天 3,400.00
临 2015-031 2015-07-13 90 天 7,000.00
临 2015-033 2015-07-17 21 天 2,000.00
临 2015-036 2015-07-29 90 天 1,200.00
临 2015-037 2015-08-11 21 天 5,400.00
临 2015-043 2015-09-08 33 天 5,000.00
临 2015-052 2015-10-22 30 天 8,000.00
临 2015-058 2015-11-17 30 天 2,000.00
临 2015-059 2015-11-26 30 天 7,500.00
小计 41,500.00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鉴于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预计在未来一定时间内,公司
仍有部分暂时闲置的资金。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继
续使用总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
产品。
(一)所投资的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一年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
品等短期投资品种。公司不会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
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投资的产品必须符合: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二)额度有效期:
上述投资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内有效。
(三)购买额度:
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等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最高额度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额度将根据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逐步递减。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决定购买单笔不超过 10,000 万元(含本数)
额度范围内的具体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
择合适保本理财产品发行或发售银行、明确投资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
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对同一款理财产品的购买额度不得拆分使用。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
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
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上述投资应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有效防范投
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公司总会计师
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
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
险;
2、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
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
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
中披露报告期内的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航动控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
品可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中航动控本次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并经过了必要的审批
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中航动控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