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738 股票简称:中航动控 公告编号:临2015-064
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中航动控”)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15 年 12 月 30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011 号)核准,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3,000 万股,募集资
金人民币 1,622,430,896.00 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 40,848,714.47 元后,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1,581,582,181.53 元。该项募集资金己于 2013 年 8 月 21 日全部到
位,己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2013〕第
90290001 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 2015 年 12 月 25 日,累计向募投项目建设单位投资 57,256 万元,补充
流动资金 33,915 万元,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
下,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60,000 万元,扣除前述资金预计及使用金额,公司闲置
募集资金为 6,987 万元。
三、 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最高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等金融机构保
本型理财产品,授权法定代表人在单笔不超过 10,000 万元(含本数)的额度范
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限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内有
效。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6 日正式启动现金管理,截至 2015 年 12 月 25 日,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额度在 20,000 万元以内,详见公
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上的《中
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临
2015-026、临 2015-031、临 2015-033、临 2015-036、临 2015-037、临 2015-043、
临 2015-052、临 2015-058、临 2015-059)。
四、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鉴于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预计在未来一定时间内,公司
仍有部分暂时闲置的资金。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继
续使用总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
产品。
(一)所投资的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一年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
品等短期投资品种。公司不会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
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投资的产品必须符合: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二)额度有效期
上述投资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内有效。
(三)购买额度
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等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最高额度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额度将根据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逐步递减。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决定购买单笔不超过 10,000 万元(含本数)
额度范围内的具体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
择合适保本理财产品发行或发售银行、明确投资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
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对同一款理财产品的购买额度不得拆分使用。
五、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
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
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上述投资应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有效防范投
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公司总会计师
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
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
险;
2、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
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
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
中披露报告期内的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六、 独立董事、监事会、保健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
下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
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
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控措施和制度,
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 保本型理财产品。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部控制符合规范,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助于提高公司资
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且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在总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人民币(含本数)、单笔不超过 10,000 万元额度范围内,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航动控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
品可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中航动控本次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并经过了必要的审批
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中航动控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七、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