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
2015 年度培训情况的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湘财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四川九洲”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结合四川九洲的
实际情况,按照拟订的培训计划,对四川九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
培训,本次培训具体情况如下:
一、培训参与人员情况
(一)培训人员
湘财证券指派四川九洲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袁媛、李建壮具体负责本次
培训工作,以上两位培训人员均为湘财证券正式员工,具备证券执业资格,拥有
较丰富的投资银行从业经验。
(二)培训对象
本次培训对象为四川九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
二、本次培训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培训准备工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湘财证券培训人员结合四
川九洲的具体情况,拟定了本次培训的主要内容和培训方式,并认真准备了培训
材料,发放给培训对象学习。
(二)现场授课情况
2015 年 12 月 18 日,湘财证券对四川九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
层以上管理人员及公司控股股东等相关人员进行了现场授课,培训内容包括《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第四十四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2 号》、《公司债券发行与交
易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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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组织自学情况
由于公司部分培训对象因工作关系未能参与现场培训工作,保荐机构要求公
司董事会办公室组织督促相关人员结合保荐机构发放的培训材料进行了自学,保
荐机构培训人员以电话沟通的方式针对培训对象的问题进行了答疑。
通过上述现场培训和自我学习的方式,相关培训对象对公司规范运作、募集
资金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义务的认知进一步深入,证券市场的诚信意识、自律
意识和合规意识进一步加强。
三、培训工作的执行情况及培训对象参与、配合情况
(一)培训工作的执行情况
本次培训工作进一步加深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对上
市公司并购重组、公司债券最新政策等相关内容的认识和理解。本次培训严格遵
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中关于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的规定,
实现了培训的目标,达到了预期效果。
(二)培训对象参与、配合培训工作的情况
四川九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按照本次培训工作的计划,积极
安排和落实各项具体工作,为保荐机构和培训人员提供了必要的技术条件和组织
保证,为培训对象参与培训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接受培训的人员均认真配合培
训人员的培训工作,保证了本次培训的顺利开展。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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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 2015 年度培训情况的报告》的签字页)
保荐代表人: 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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