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97 证券简称:开滦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63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比例被动减少。具体为:开滦能源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 353,159,851 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1,234,640,000 股,公司控股股东开
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开滦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700,275,765 股,占发行前总股本的 56.72%;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
总股本为 1,587,799,851 股,公司控股股东开滦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700,275,765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44.10%。开滦集团持有的公司股
份比例由 56.72%被动减少至 44.10%。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变。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5 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本次非公
开发行对象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资
产”)。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1,234,640,000 股,公司控股股东开
滦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700,275,765 股,占发行前总股本的 56.72%。本次
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1,587,799,851 股,公司控股股东开滦集团
持有公司股份 700,275,765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44.10%;本次非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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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对象信达资产将持有公司 353,159,851 股股份,占发行后公司总股
本的 22.24%。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尚需经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后方可实施。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发行完
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开滦集团,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河北省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三)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开滦集团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了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开滦集
团《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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