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粤高速 A 、粤高速 B 证券代码:000429、200429 公告编号:2015-068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152821)回复修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3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行政许
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52821 号)(以下简称 “《反馈意见》”)。公
司及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
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答复,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反馈意见
回复材料。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咨询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省
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
知书>(152821 号)之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
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
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