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涪陵 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独 立董事
第六届一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独 立 意见
根据 《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国证监会 《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 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 法规及 《重庆 涪陵 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
章程 》 的有关规定 ,我 们作为重庆涪陵 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 ,
对公 司第六届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一 )经 审阅本次选举 的公 司董事长 、聘任的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董
事会秘书个人简历 ,未 发现有 《公 司法》 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 ,以
及中国证监会确定的为市场禁入者 ,并 且 尚未解除的情况 ,其 任职资格合
法。
(二 )本 次公 司董事长 、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秘书的提名选举 、聘
任程序符合 《公 司 、《公 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 。
(三 )本 次选举 的公 司董事长 、聘任的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秘
书的教育背景 、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任工作 岗位的职责要求。
同意选举张波先 生为公 司董事长;同 意聘任杨玉文先生为公 司总经理 ;
同意聘任杨红兵先生、孙继泽先 生、贾介 宏先 生为公 司副总经理 ,其 中贾
介宏先 生兼任公 司财务总监;同 意聘任蔡彬先 生为公 司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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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 明 刘 伟
二 0一 五年十二月二十九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