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46 证券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 2015-038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九次董事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15 年 12 月 21 日
发出通知,于 2015 年 12 月 3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本次董事会议由董事长吴青龙先生主持。会
议的召集、召开、人员到会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
公司本次重组预案披露前需取得江苏省国资委的预批复,由于重组进展没有
达到预期进度,公司预计无法在三个月内取得该批复。对此,镇江市国资委为我
公司重组工作出具了《关于江苏索普实施重组的证明》。上述情况符合《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中第十九条中第(一)款“尚未取
得重组预案披露前必须取得的政府相关部门批准文件”的情形。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并继续推进公司重组工作,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根据《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第十九条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
交继续停牌申请,即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1 月 18 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两个月,
并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 2016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吴青龙、胡宗贵、邵守言在审
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继续停牌申请事项,并发表了独立
意见。
以上议案尚需得到股东大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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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二、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16 年 1 月 14 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
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 2016 年 1 月 6 日。具体内容详见
上交所上市公司专区《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三、关于就申请继续停牌事项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8 日召开投资者说明会,详见关于召开投资者说明
会的会议通知。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上网公告附件: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独立意见
备查文件:
1、七届九次董事会议决议;
2、镇江市国资委出具的《关于江苏索普实施重组的证明》。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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