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85 证券简称:希努尔 公告编号:2015-092
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务人被提交破产申请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烟台德生蚨置业公
司(以下简称“德生蚨”)管理人的《烟台德生蚨置业公司债权申报通知书》,称
经德生蚨债权人申请,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已裁定受理德生蚨破产清算一
案,并指定烟台瑞成资产清算有限公司担任德生蚨管理人。
公司于 2011 年 12 月 28 日购买位于烟台市芝罘区南大街 189、190 号商铺,
建筑面积 1,058 平方米。单价 6.5 万元/平米,总价约 6,877 万元(实际面积以产
权登记面积为准并计算总价)。合同签订后,公司分别于 2012 年 4 月 28 日和 2012
年 8 月 21 日支付德生蚨购店铺款项共计 3,000 万元,但德生蚨未按合同约定将
土地用途变更为商业,未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德生蚨的行
为,已严重侵犯了公司的合法权益。
为此,公司起诉德生蚨至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经烟台市中级人民法
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两级审理,判定:(1)解除公司与德生蚨于 2011 年 12
月 28 日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及 2012 年 4 月 24 日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的补充协议》。(2)德生蚨返还公司购房款及押金 3,000 万元。(3)德生蚨支付
公司违约金 687.70 万元。
因德生蚨未及时履行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已生效的民事判决,公司于 2014
年 1 月 13 日向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强制执行,请求查封拍卖烟台市芝罘区
南大街 189、190 号大楼(面积 7,244.37 平米)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面积 1,078.86
平米)。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对上述大楼进行了测绘评估,并于 2015 年 4 月 9
日下发执行裁定书,裁定拍卖上述大楼及土地使用权。目前,公司正在等待法院
拍卖上述大楼及土地使用权,并以拍卖款项受偿购房款及违约金。
因德生蚨被申请破产清算,可能导致上述购房款及违约金 3,687.70 万元无法
全部收回,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准备债权申报事宜,尽量将公司损失降到最低,公司董
事会将继续跟踪德生蚨破产相关进展并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