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宽
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审议,现就该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前,已经取得了我们的
事前认可。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
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我们认为公司聘任中审众环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保
证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延续性,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关于公
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16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李红斌
周 立
苏建明
2015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