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塔实业: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2-31 00:04:52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宝塔实业 公告编号:2015-125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本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宝塔石化”)通知,宝塔石化收到山东高级人民法

院 2015 鲁商初字第 91 号裁决书,因合同纠纷,法院裁定将

宝塔石化所持有本公司股份 43,365,867 股、124,740,125

股、30,870,666 股分别轮候冻结,占公司总股本 53.43%,

轮候冻结期限 36 个月,委托日为 2015 年 12 月 28 日。

截止本公告日,宝塔石化持有本公司股份 198,976,658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53.43%。本次轮候冻结 198,976,658

股份,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

本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宝塔实业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