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宝塔实业 公告编号:2015-125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本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宝塔石化”)通知,宝塔石化收到山东高级人民法
院 2015 鲁商初字第 91 号裁决书,因合同纠纷,法院裁定将
宝塔石化所持有本公司股份 43,365,867 股、124,740,125
股、30,870,666 股分别轮候冻结,占公司总股本 53.43%,
轮候冻结期限 36 个月,委托日为 2015 年 12 月 28 日。
截止本公告日,宝塔石化持有本公司股份 198,976,658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53.43%。本次轮候冻结 198,976,658
股份,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
本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