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柏科技:关于公司与华为达成合作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2-31 10:3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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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77 证券简称:雷柏科技 公告编号:2015-084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华为达成合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雷柏”)与华为技术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为”)于近日签署了《关于智能制造联合解决方案的合作

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友好协商,

就双方在智能制造联合解决方案形成合作关系,联合推出智能制造端到端完整解

决方案事宜达成本合作协议,该协议现已发生法律效力。公司现将上述合同的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协议对方介绍

公司名称: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孙亚芳

认缴注册资本总额:3,990,813.182 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华为总部办公楼

主营业务:开发、生产、销售程控交换机,传输设备,数据通信设备,宽带

多媒体设备,电源、无线通信设备,微电子产品,系统集成工程,计算机及配套

设备,终端设备及相关的设备及维修;技术咨询服务;进出口业务(按深贸管审

证字第 621 号文规定办理);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

品);经营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具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1998]外经贸政审函字第 326 号文规定办理);房屋租赁(持许可证经营)。

华为及其关联公司是全球范围内领先的信息与通信解决方案提供商,为电信

运营商、企业和消费者等提供有竞争力的端到端 ICT 解决方案和服务。华为及其

关联公司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名称:关于智能制造联合解决方案的合作协议

2、协议双方

甲方: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甲方”不仅包括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而且包括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的全部

关联公司)

乙方: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不仅包括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而且包括深圳雷柏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的全部关联公司)

3、主要合作内容:

鉴于,双方均认同通信技术是网络的核心,网络是挖掘工业信息价值的有力

手段。同时,双方在各自行业具备领先的市场和技术优势,通过双方的合作,将

有助于市场和技术的整合优势和竞争力提升。

1.双方将充分发挥甲方在 ICT 技术领域的优势,以及乙方在电子制造业和机

器人领域的优势,共同致力于智能制造解决方案的设计、市场推广与应用,以及

相关行业标准的制定和推进。

合作目标包括但不限于:

1)双方联合设计并推出完整的智能制造端到端解决方案,建设雷柏车间样

板点,并推动能力开放平台在雷柏的普及。

2)双方联合对外进行智能制造解决方案的市场推广和落地,联合完成一个

示范样板点建设。

3)双方联合完成智能制造和机器人管理平台的相关标准制定和推进。

2.合作内容与分工

1)双方分工原则:在智能制造领域,充分发挥雷柏在制造行业的经验和影

响力,雷柏重点提供工程总集成、机器人、产线自动化改造,机器人数据读取/

写入相关接口和数据通信协议,上层应用系统功能。充分发挥华为在通信行业优

势,华为重点提供通讯设备及通信技术、能力开放平台、物联网关,构建包括交

换节点、数据通道、能力开放平台在内的数据采集、管理和开放方案。

2)智能制造项目主要目标为建立机器人管理平台。

3)双方共同完成联合产品和解决方案的验证。

4)双方共同输出和推动行业标准的建立,联合产业合作伙伴推进产业联盟

建设。

3. 在本合作协议下,属于甲、乙双方共同研究、共同开发的项目,其知识

产权所有权归甲、乙双方共同拥有,甲、乙双方各自拥有的比例由双方根据各自

的贡献协商确定。双方同意共同申请专利的,由双方共同承担相关专利费用,如

一方单独申请专利,需要提前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且由申请方承担相关专利费

用。

4.本合作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日中较后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3 年。

5.由本合作协议引起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三十日内协商不

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原告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依据其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

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三、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是工信部颁发的首批国家智能制造示范点,也是国内领先的轻量级

机器人集成服务提供商,为多种行业客户提供具有竞争力的机器人集成咨询和集

成服务。公司与全球范围内领先的信息与通信解决方案提供商华为建立深度合作

将有助于:进一步提升雷柏自身的智能制造水平,扩大雷柏机器人业务品牌“RRS”

的影响力,提高智能制造解决方案输出水平。

2、本合作有利于公司智能制造业务的推广,预估对公司现有机器人集成应

用业务的增长具有推动作用,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影响,但对本公司经营业

绩的具体影响暂无法估计。

3、本次合同的签订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无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履行

本合同而对华为形成依赖。

四、风险提示

1、与主要优势企业开展深度合作是公司把产品/服务推向市场的重要手段之

一,但相关业务模式尚在探索和完善过程中,存在因对业务前景判断失误,业务

推进措施不力等因素导致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不能实现预期目标的风险。

2、本次签订的合作协议,虽明确了合作的内容和方式,但在具体合作过程

中进度及成效尚存在不确定性,尚需合作各方进一步沟通和落实。双方合作的预

期以未来实际情况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五、备查文件

1、关于智能制造联合解决方案的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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