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4 证券简称:元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5-090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适用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退税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5〕78号《关于印发〈资源
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的规定,2015年12
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满洲里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江西元力怀玉山活性
炭有限公司收到销售以农林剩余物生产的活性炭增值税退税四笔共
计1,448,136.06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上述退税款将
计入公司2015年度营业外收入。扣除所得税影响后,该笔营业外收入
占公司2014年度净利润的14.93%。
公司2015年4月受让同一控制下的福建省南平市元禾化工有限公
司51%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进行调整后,公司2014年净利润
为2,030.58万元。上述退税款扣除所得税影响后,占调整后2014年度
净利润的5.96%。
特此公告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