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森制药: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5-12-31 10:16:29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和核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以

下简称“本次发行”)、预案及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有关文件资料后,基于个人

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发表意见如下:

1、本次发行的方案、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在本次发行中,公司控股股东新疆汉森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以现

金认购,认购金额不低于5000万人民币(含5000万),该股份认购事项构成关联

交易。

3、本次发行的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取

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后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确定;公司控股股东

新疆汉森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不参与询价,以与其他发行对象相同的价格

参与认购。前述定价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发行有关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同时,本

次发行有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也将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审议

程序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本次发行的方案、预案及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均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非关

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 刘纳新 曾建国 王红霞 李永萍

2015 年 12 月 30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汉森制药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