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同意将重大资产重组有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的
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于 2015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关
于修订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方案的议案》、《关于签署〈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省高速公路
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补充协议之三〉的议案》、《关于签署〈广东省
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之盈利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之
二〉的议案》、《关于签署〈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省公路建设有
限公司之盈利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之二〉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已将
相关事项通知了我们,并提供了相关资料和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广东省高速公路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对议案材料进行了研究和讨论。全体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相关议案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符合公司的
长远发展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璞 冯科 唐清泉 萧端
2015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