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如意: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5-12-31 09:5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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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如意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及《公

司章程》等规定,山东济宁如意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 2015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前,将审议的关于关联方山东如

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如意科技”)明确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比例的

议案已提交我们审核,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提交的相关事项进行了

事前审阅,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对公司本次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相

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关联方如意科技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总量的 10%,并且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 40%,即本次认购股

票数量的上限为 9,200 万股。表明其对公司未来发展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发展前景看好,全力支持公司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成为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顺利完成的有力保障。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侵害中小股

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

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同时,关联

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济宁如意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卢浩然:

李井新:

叶 敏:

2015 年 12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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