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7 股票简称:*ST 海龙 公告编号:2015-158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天海龙”或“公司”)董事会近日收
到赵黎明先生提交至公司董事会的《辞职报告》。因工作原因,赵黎明先生辞去
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总法律顾问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赵黎明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递交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公告披露日,赵黎明先生本人持有本公司 6000 股股票,其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进行管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尽快聘任新的董
事会秘书,在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之前,公司董事会指定公司董事庄旭升先生(简
历附后)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公司董事会对赵黎明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附:庄旭升先生个人简历
庄旭升先生,男,1969 年生,大学本科学历。1990 年 7 月至 1993 年 11 月,
任职于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1995 年 1 月至 2014 年 1 月,历任山东海
龙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经理、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仓储处处长、阿拉尔
新农棉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恒天海龙财务部副部长;2014 年 1 月至今,任山
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2015 年 12 月当选恒天海龙股份有限
公司职工董事。
特此公告。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