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海龙: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2-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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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77 股票简称:*ST 海龙 公告编号:2015-156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

议通知于 2015 年 12 月 25 日以书面形式发给公司内部董事;以电子邮件、传真

方式发给公司外部董事。会议于 2015 年 12 月 30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董

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独立董事李建新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委托

独立董事李光女士代为表达意见,公司监事、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

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季长

彬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及聘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议案》

因工作原因,公司高管申孝忠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马立臣先生、王

兴华先生、刘长军先生、李月刚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赵黎明先生辞去

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职务;孙健先生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

务。

根据董事长提名,公司拟聘任孙健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庄旭升先生

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尽快聘任新的董

事会秘书,在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之前,公司董事会指定公司董事庄旭升先生代

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以上详情请参看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的挂网公告(公告编号:

2015-157)。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审议《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拟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聘任王志军先

生为证券事务代表,详情请参看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的挂网公告(公告编

号:2015-159)。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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