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7 股票简称:*ST 海龙 公告编号:2015-156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
议通知于 2015 年 12 月 25 日以书面形式发给公司内部董事;以电子邮件、传真
方式发给公司外部董事。会议于 2015 年 12 月 30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董
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独立董事李建新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委托
独立董事李光女士代为表达意见,公司监事、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
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季长
彬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及聘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议案》
因工作原因,公司高管申孝忠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马立臣先生、王
兴华先生、刘长军先生、李月刚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赵黎明先生辞去
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职务;孙健先生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
务。
根据董事长提名,公司拟聘任孙健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庄旭升先生
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尽快聘任新的董
事会秘书,在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之前,公司董事会指定公司董事庄旭升先生代
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以上详情请参看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的挂网公告(公告编号:
2015-157)。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审议《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拟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聘任王志军先
生为证券事务代表,详情请参看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的挂网公告(公告编
号:2015-159)。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