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博元:澄清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12-30 15:15:03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0656 证券简称:*ST博元 公告编号:临2015-152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有媒体对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立案调查进展情况及公司重整等事项进行了报道,经公司核实,发现相关报道所

述部分内容与公司实际情况存在一定差异,可能引起投资者误解,现澄清并说明

如下:

1.关于公司被移送公安机关之后目前所处于的司法进程,《每日经济新闻》

报道称公司董秘表示“公安机关刚刚移交给检察机关,公司正在跟检察机关进

行沟通了解进展,达到披露条件会再进一步披露。”

公司澄清说明:经核实,上述报道是对公司董秘答复内容的断章取义。公司

董秘答复的内容是:“根据相关渠道了解到,公司原董事长余蒂妮女士目前已经

被珠海市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目前,公司没有收到公安机关将公司案件移送检察机关的书面通知文件。公

司对目前所处于的司法进程状态无法判断。

2.《每日经济新闻》报道称公司聘请的恢复上市保荐机构、律师已对公司

恢复上市的相关条件所述的情况进行核查验证,并出具专项核查意见,明确认定

公司已完全符合恢复上市的相关条件。

公司澄清说明:该报道是对公司于2015年12月26日披露的《关于重整进展的

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149)中所提及的公司恢复上市须满足的条件的误读。

公司在该公告中所指的“公司聘请的恢复上市保荐机构、律师已对前述四项条件

所述情况进行核查验证,并出具专项核查意见,明确认定公司已完全符合前述四

项条件” 是公司申请恢复上市必须满足的条件,而非对公司目前事实情况的描

述。

3.有媒体报道称公司股东捐赠资产事项获股东大会通过,是公司推动重整

工作,实现恢复上市的关键一步。

公司澄清说明:上述报道对公司股东捐赠资产事项与公司重整工作、公司恢

复上市之间的关系存在误解。

公司受赠资产事项与公司重整事项是两个不同的事项,与推动公司重整工作

无关。另外,公司本次受赠资产虽有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但受赠资产事项与

公司恢复上市事项是两个相互独立的事项,两者之间无必然联系。根据相关规则,

本公司要恢复上市必须满足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2.7 条要求

的条件,主要包括已全面纠正重大违法行为,已撤换与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有

关的责任人员,已对相关民事赔偿承担做出妥善安排,且不存在规则规定的暂停

上市或者终止上市情形等。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

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